承办单位:
淄博市青少年宫
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联盟山东办公室
活动项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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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组 |
小学A组 |
小学B组 |
初中组 |
高中组 |
声乐类 |
独唱、重唱、对唱、合唱等(不分唱法); |
声乐分民族、美声、通俗 |
舞蹈类 |
民族民间舞、中国古典舞、芭蕾舞、现代舞等(独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、集体舞) |
民族器乐 |
拉弦类: 二胡、板胡、京胡、马头琴等
弹拨类:古筝、古琴、扬琴、阮、琵琶、柳琴等
吹管类:笛、箫、笙、葫芦丝、唢呐等 |
西洋器乐 |
键盘类:钢琴、电子琴、手风琴等
弦乐类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等
管乐类:长笛、单簧管、双簧管、萨克斯、小号、圆号、长号等
打击乐:爵士鼓、架子鼓等 |
表演类 |
朗诵、主持人、讲故事、小品、课本剧、戏曲表演(不含模特) |
书画类 |
美术类(国画、油画、水粉画、儿童画、版画、素描)书法类(毛笔、硬笔、篆刻) |
备注:1、各项目均按组别参加;2、各项目3人及以上为集体项目(3人同时表演一个节目)。 |
比赛要求:
1、选手节目自选,时间不超过5分钟(3-9人集体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,10人以上集体节目不超过10分钟。节目超时者,评委有权叫停,但不影响比赛成绩)
2、服装、头饰、道具及乐器自备(钢琴除外)。
3、伴奏带仅限U盘和MP3(均不得带原唱,内中仅限伴奏曲目)。
4、比赛中如需看乐谱将在总分中扣除0.5分。
5、比赛现场评分,赛后统一公布成绩和奖项。
6、遵守比赛时间,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候场。
7、选手必须按比赛顺序和比赛时间要求进行比赛,凡不按顺序或不遵守比赛时间者,所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。
8、选手陪同需凭陪同证进入赛场,每名选手仅限一名家长陪同。
活动组别:
1、幼 儿 组 —— 4-6周岁/幼儿园
2、小学A组 —— 7-9周岁/小学1-3年级
3、小学B组 —— 10-11周岁/小学4-5年级
4、初 中 组 —— 12-15周岁/初中生
5、高 中 组 —— 16-18周岁/高中生
收费标准:
个人节目:200元/人 ; 集体节目 (3人及以上) :180元/人。
报名办法:
1、个人自愿或单位推荐,同一选手最多可报2个比赛项目。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,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,报名表一份。集体报名的由各单位收齐相关资料和报名费后,统一到淄博市青少年宫报名;个人报名的直接到淄博市青少年宫报名。
2、时间:4月 6日--5月6日,于5月6日前将选手报名表交淄博市青少年宫。
3、地点:淄博市青少年宫(张店区柳泉路166号)
活动日程:
时 间 |
日程安排 |
山东省赛区 |
2016年3月-4月 |
宣传发动 |
淄博市青少年宫 |
2016年5月6日前 |
山东省分赛区报名 |
报名地点:淄博市青少年宫 |
2016年5月21日始 |
山东省分赛区比赛 |
比赛地点:以参赛证为准 |
2016年6月20日前 |
全国总测评 |
报名地点:淄博市青少年宫 |
山东选区专业测评活动将于2016年5月-6月分专业、专场进行。比赛选拔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和节目,根据比赛成绩和节目特点将被优先推荐2016年8月初在北京和上海分别举行的中国特长生全国总测评总评选;荣获山东省赛区金、银奖选手优先参加2016年8月中下旬在韩国举行的中韩青少年艺术交流展演;2016年8月初在台湾举行的海峡两岸青少年艺术交流展演活动;2016年8月中下旬在香港举行的亚洲青少年艺术大赛盛典颁奖活动。
奖项设置:
1、获奖选手,有资格推荐报名参加全国总测评总评选或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。
2、参赛选手按项目类别、组别设置奖项为: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表演奖。教师设奖项为:优秀指导教师荣誉,按参加测评的节目所获奖项老师获得对应的省级指导教师荣誉。
3、凡获得全国金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全国指导教师荣誉。
4、全国组委会将对组织工作优秀的团体,颁发优秀组织奖。
注意事项:
- 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的时间安排进行调整,并及时通知。
- 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格。
组委会联系方式:
组委会办公室电话:2303637 2301795
联系人:金老师13869359969 房老师13792181530
报名咨询电话:2300370、2300508、2303637
山东选区办公室官方QQ群:177563464
地址: 淄博市青少年宫(张店区柳泉路166号)
《报名表》 点击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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