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202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的规定,现将2020年淄博市青少年宫事业人员公开招聘考察、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考察、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(70分)以上的人员,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,按1:1.5的比例,确定进入考察、体检范围的人员。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、体检资格。 考察、体检时先按1:1的比例进行。因考察、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,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、体检范围的人员中,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,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。 首批考察、体检人员为1:1入围人员,具体为附件 “是否首批考察体检人员”一栏标注“是”的人员。 二、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,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。考察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,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。 三、体检工作的组织 (一)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》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 (二)体检时间、地点 首批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具体时间、地点统一电话通知。 (三)体检要求 1.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(见附件2)并执行。 2.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(见附件3),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(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),要求字迹清楚,无涂改,病史部分要如实、逐项填齐,不得遗漏。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,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。 3.除特殊情况经市青少年宫和共青团淄博市委同意外,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 4.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,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;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、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,体检结果无效,取消此次聘用资格。 5.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。体检人员如需复检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,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,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 附件1:考察体检范围(1:1.5)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附件2:体检须知 点击下载 附件3: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点击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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